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开放创新、区域协调、绿色低碳等原则,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核心,率先实施和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体系,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作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