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管委会依照有关规定行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和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具体评审认定办法由管委会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对在高新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其他特殊人才,海口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科研、住房、医疗、就业、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