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17 — — 16 —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