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17 — — 16 —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