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产业发展 第二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产业发展 第二十六条 江东新区应当结合产业优势,扶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在通关、税收征管和支付结算等方面依法给予便利,推进线上线下渠道零售业务融合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