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 江东新区应当加强智慧园区建设,布局智能基础设施,提供服务全域智能化应用,推进园区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