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产业发展

第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产业发展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推动游艇研发、设计、制造、维修等产业发展。 对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游艇研发、设计、制造、维修及配套产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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