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九条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设立研发设计、中试熟化、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