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 第三章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第十九条 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 第三章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第十九条 下级机关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应报上一级机关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