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

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 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审批、备案以及修改,依照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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