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水源地的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实施保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