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辖区(县)及各类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旅游景点和大型工矿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