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 第二条 淄博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城区林木的保护管理,按照《淄博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