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业主自治管理 第二十一条 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业主自治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一个物业服务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