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的物业管理职责参照本条例规定的居民委员会职责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