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一条 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