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

第一条

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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