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二十九条 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二十九条 水库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本条例做好水库的日常保护管理和组织实施水库防汛、抗旱、供水等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