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由主任委托的一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