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地方性法规 共 4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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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出席会议的组成人... 第十一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按规定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通过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向常务委... 第十二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拟订,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十三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一般应当在会议举行七日前,将会议日期、建议议程及有关文件材料,通知并分... 第十四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派一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常... 第五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十五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 第六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定、决议,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六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或者工作报告、汇报时,可以采取分组审议或者联组审议的形式。 第七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公开举行,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经批准可以旁听常务委员会会议。但根据会议议程安排,... 第十七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组织工作人员记录,并及时整理编印会议简报。 第八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议或者遇有特别情况,... 第十八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进展情况,主任会议可以修改会议日程,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中止、提前结... 第九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由主任委托的一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十九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会议上提出的重要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有关专门委员会或... 第二十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可设立旁听席。旁听办法由主任会议规定。 3. 议案的提出 第二十一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 第二十三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 第二十四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议案由提出议案的单位或者人员(以下简称提案人)负责草拟。 主任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 第二十五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规案,提案人应当在会议举行三十日前提出,并在会议举行十五日前将法规... 第二十六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提案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应当向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作议案的说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 第二十七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议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后,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分组会... 第二十八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主任会议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议案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予以公布... 第二十九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中涉及设置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其他重大... 第三十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对于议案中有重大意见分歧的专门性问题,主任会议可以召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辩论。 辩论由... 第三十一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临时动议或者对交付表决的议案提出的修正案经四名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 第三十二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委员会审议议案时,可以就议案中的问题通知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 第三十三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如果其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提出,并经常... 第三十四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同意,对该议案的... 第三十五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 第三十六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决定、决议、任免名单及其他议案,应当分别及时通知市人民政府、市中... 第三十七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会议议题,简明扼要。 第三十八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安排,在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上作自选题目发... 第三十九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上就每项议题的发言一般不超过一次,但经会议主持人... 第四十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发言一次不超过十五分钟,根据会议议程在全体会议上作报告或者自选题目发言... 第四十一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列席人员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在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上发言。 6. 表决 第四十二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但法规案、人事任免案应当采用无记名表决... 第四十三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因故需要离开会场的,应当征得会议主持人同... 第四十四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交付表决的议案,有修正案的,先表决修正案。 第四十五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议案、决议和决定,以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赞成通过。 表决结果由... 第四十六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交付表决的议案未获通过的,该议案即被否决。 7.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立法、监督、人事任免、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本议事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八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自2003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