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安排,在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上作自选题目发言。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自选题目发言,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自行选择发言题目,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安排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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