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