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会计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深圳市会计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