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会计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深圳市会计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市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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