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会计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深圳市会计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市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