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则

第十条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则 第十条 在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市政府应当根据住房保障规划、计划,结合更新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规定搭配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3. 资金和住房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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