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八十一条

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八十一条 法规案的起草、调研、论证、表决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进行,由接受委托的单位提交法规草案建议稿和相关报告等。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