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可以聘请立法咨询专家为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开展立法相关工作提供咨询论证意见。 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可以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聘请法律专业人员作为法律助理,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审议法规案提供相关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