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劳动保障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工资支付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出示有效证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