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征用土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