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条 临时市政管线、临时路口及施工通道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如建设需要延长时,需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期。 \ 因城市建设需要或使用期限到期时,临时市政设施的使用单位须无偿自行拆除该设施,并恢复原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