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七条

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七条 人民防空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度。市、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纳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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