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