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和检验制度。\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对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测试,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