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