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应当向工程承包单位提供由金融、保险或者担保机构出具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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