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合同价款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列明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 合同价款在三十万元以下,但涉及公共安全的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建设工程也应当按前款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