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条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不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不能有效制止的,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质监机构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发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技术标准指令的,监理单位应当拒绝执行;建设单位直接向施工企业发出上述指令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质监机构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