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水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运行与维护 第二十一条 深圳市排水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运行与维护 第二十一条 发生排水管道断裂、冒水或者井盖、雨水篦子丢失等事故时,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或者接到投诉一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抢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