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和政策时,应当征求残疾人及其他有需要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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