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信息交流 第三十六条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信息交流 第三十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举办有听力残疾人参加的大型会议和活动时,应当配备手语翻译或者字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