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无障碍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负责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