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宣传教育与监督

第五十条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宣传教育与监督 第五十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医院、商场、酒店等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环境知识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