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十三条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十三条 区政府应当根据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