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十五条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时,对未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审查通过,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