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一条 深圳市燃气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一条 禁止销售直接排气式家用热水器、自然排气式家用热水器以及安全保护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其他燃气器具。 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节能燃气器具。 生产、销售燃气器具的,应当提供安装维修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