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禽的屠宰与检疫检验 第二十九条 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禽的屠宰与检疫检验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畜屠宰场不符合要求的,由市商品流通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原审批机关取消屠宰场经营资格。\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禽屠宰点不符合要求的,由市、区工商部门责令限其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