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畜屠宰场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