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计划与定额 第二十一条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计划与定额 第二十一条 基本水价的制定和调整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开听证后,报市政府批准公布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