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预防责任

第九条

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预防责任 第九条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行政审批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实行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