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创新推动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创新推动 第三十五条 鼓励中小企业申请、保护专利和商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中小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