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